政策动态
【金华市通知】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奖励资金的通知
金义新区(金东区)科技局,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:
根据《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建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金政发﹝2021﹞7号)和《〈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〉实施细则》要求,现就2022年、2023年认定的中药真实世界循证与转化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(承担单位: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)等4家省级工程中心予以奖励,总金额120万元(其中市财政资金75万元,区财政资金45万元),具体安排见附件。请你们接通知后,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办理资金拨付手续。
附件:2022、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奖励清单
金华市科学技术局
2024年4月12日
时间:2024-04-28 访问量:1005